如何缓解“社会焦虑”
2012-05-24 08:35:11
一方面,改革使我国社会经济整体利益结构发生了全方位、大幅度并且是急剧的调整。改革开放以来,同经济发展相比,我国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民生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在这样的情况下,这部分社会成员由于缺少基本生存底线的“兜底”,因而对未来可能的不利处境产生程度不同的担忧甚至是恐慌。
另一方面,一些社会成员信仰丢失。不可否认的是,在我国社会急剧转型的时期,由于种种原因,不少社会成员信仰缺失,往往缺少坚守和定力,因而在面对诱惑尤其是经济利益诱惑时,难免随波逐流,飘忽不定,心里很不踏实,进而容易陷入某种焦虑不安的状态当中。
“社会焦虑”现象会给我们的社会带来很大的消极影响,会促成或加重一系列社会矛盾和问题。这具体表现在:
一是会直接催生社会成员程度不同的非理性行为。比如,当“社会焦虑”现象盛行时,人们对长期行为往往是不感兴趣的,相反却会热衷于短期行为,容易形成从众行为和越轨行为等,进而会引发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
二是会程度不同地降低人们对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由于“社会焦虑”现象的存在,一部分社会成员往往不能作出理性的判断,而只热衷于同左邻右舍当中更高水准者相比,甚至同全社会当中那些公认的生活水准很高者相比,因而对自己的生活水准不满意,就会程度不同地产生对社会的不满心理。
三是会加重人们对于社会矛盾和问题的不满情绪。
因此,“社会焦虑”现象不可忽视。就目前来说,要想彻底消除“社会焦虑”是不现实的,而缓解“社会焦虑”则是能够做到的。为此,至少可以做两方面的努力:
一是建立一个初级的民生保障体系。初级民生保障体系的基本特征是:低水准、广覆盖、有实效;基本内容是:初步做到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通过初级民生保障体系的建立,可以让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有一个基本的生存底线,对未来也可以有一个大致的预期。
二是尽可能地实现充分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充分就业应当是社会的优先目标。对于社会成员来说,就业意味着拥有了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意味着拥有了一个可预期的发展平台,意味着能够进行一些必要的平等的社会活动。因此,充分就业是缓解“社会焦虑”的一个基础性必要条件。摘自《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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