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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成长的教育之痛

2012-03-13 11:07:25

发布者: 浙江环境观察       来自: 本站     浏览:26308

盲人歌手周云蓬曾以一曲《中国孩子》震动了无数人的心灵。而除了接连不断的公共危机和突发事件,中国孩子要面对的不只是危机四伏的世界,还有他们完成受教育过程的一波三折。
  打工子弟,留守儿童,失学儿童,这三种处于不同环境的未成年人,已然成为中国儿童教育体系中的异类。本应像大多数同龄人一样在课堂学习、茁壮成长的他们,却已经与社会正面接触,失去将要影响整个人生走向的教育……
打工子弟期待同城待遇

  从北京市区一直往南,在大兴区与市区接合处,有一所叫蒲公英学校的打工子弟学校。这是北京提供给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唯一一所被市教委承认资质的打工子弟初中,能够容纳700名学生。从市中心到这个学校,需要近3个小时。
  每年入学的时候,校方都要进行一次摸底测试,但结果令校长郑洪吃惊,孩子们的文化基础比她想象的还要糟糕,数百名学生里及格的不足10人,平均分二三十分的学生比比皆是。
  但郑洪认为文化课的薄弱不能说明孩子的智商或素质有问题,是他们的课桌太不安稳了。流动性大,大段大段的时光被荒废,一个孩子转过两次学都算是少的。
  在郑校长眼里,这些孩子比同龄的城里孩子更多的经历尽管给他们带来了种种苦难,但丰富的生活阅历也成为他们的人生财富。我办这个学校就是要把他们培养成国家栋梁,作为公民,要具备责任心,有爱心,有智慧。有学校不一定有教育。我的学校要给他们提供适合他们的教育。
  来过这个学校的人都认为,打工子弟与其他城里孩子的不同之处在于思维活跃,能够朴实地表达自己的感情和想法,思想不僵化,这是郑校长眼中孩子成才的必要条件。
  但是,并不是每个城市里的农民工子女都能有接触到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的教育机会。在蒲公英学校的大门口,记者看到一张白纸上写着:本学期学生已经收满。
  当年希望工程的创始人徐永光曾表示,游荡在城市街头的失学农民工子女,他们耽误的不仅是自己的前途,还可能成为未来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而埋下不稳定因素的正是今天的社会没有给他们提供教育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目前,全国有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1400多万人,每8个城镇儿童中就有一个是流动儿童;流动儿童中应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1126万人,他们能否在城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顺利融入城市文化,关乎社会和谐、教育公平。
  近年来,北京外来务工人员不断增多,曾经的留守儿童随父母逐渐入京,需在异地接受义务教育。目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借读数量约有43万人之多。据推测,北京今年入小学人数将高于9.8万人,升初中人数将超过10万人。
  城市化进程的提速,使众多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雪上加霜。据统计,北京大约有300所这样的学校,但教育部门仅批准了70所左右。其余学校虽然多年来一直获准运营,但仍被视为非法学校。
  2011年,随着新一轮城区建设规划,北京坐落在城中村或者城乡结合部的30多所打工子弟学校面临搬迁甚至关停,类似现象在许多城市都曾发生过,而且可能还会发生。
  大城市外来务工子女的读书问题,包括民工子弟学校的生存处境,一直是个现实难题:难在现有义务教育制度对流动人口流出地与流入地管理还难以衔接,难在发达城市与欠发达农村间的义务教育不均衡的历史遗留难题。
  而一味抱怨没有意义,不能在互相指责中耽误孩子的教育。要给他们希望,让他们在这个城市中以新公民的姿态过体面又有尊严的生活。

留守儿童已牺牲得太多

  2008225日,是安徽省太湖县晋熙镇天台联合小学开学的第一天,也是该校五年级学生章杨宇爸妈外出打工的第10天,12岁的章杨宇选择了告别这个世界:在人迹罕至的村祠堂后面一间小屋,他自缢在一根横梁上,裤子口袋里留下一封给父母的遗书。遗书中,他留下了让所有人都刻骨铭心的一句话:你们每次离开我都很伤心,这也是我自杀的原因……”
  悲剧的发生,把人们的目光再次聚焦到了留守儿童的教育保障问题上,对儿童教育的一系列反思也随之而来。
  有人说留守儿童是时代的孤儿。对于外出务工者而言,将孩子留在农村,基于一种深深的无奈。对于留守在农村的孩子而言,缺少家庭温暖和家庭教育的童年,残缺并潜伏着种种危机。
  目前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约为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为4000多万人。
  如何关爱、教育时代的孤儿,不仅仅是一个个具体家庭面临的难题,也是这个时代赋予整个社会的命题。
  很显然,解决问题最合理的方式,就是尽可能地把孩子留在父母身边。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做的,就是最大程度地降低城市给这些孩子设置的门槛。近年来,不断有学者指出,应从法律上保障公民的迁徙自由。
  当然,降低门槛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绝非朝夕间就能完成。因此,我们还需要做的,就是为仍在留守的儿童加大投入。当这些孩子的家庭温暖和家庭教育缺失时,我们能做并且应该做的,唯有以其他的方式弥补给他们。
  近年来,政府和民间组织的各种关爱行动,已经在不断滋润一些留守儿童的心灵。但对于作为群体的留守儿童来说,这些零碎的行为还远远不够。我们期待,留守儿童所在地政府能够整合起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成立专门的机构,给孩子们带去他们原本应该拥有的那份温暖。

失学儿童认为上学很奢侈

  在北京,共有将近200万中小学生。他们每天早晨上学,下午放学回家,在我们身边已经是一道见惯不怪的风景。
  我国的义务教育是面向所有适龄儿童的,但事实表明依然有许多孩子因为各种原因而徘徊在义务教育之外。在我国的许多贫困地区,教育是一项奢侈品而非基本的权利。
  小鹏是陕西龙羊川一个11岁的孩子,本该坐在教室里安安静静上课的他现在却不得不每天去放羊。因为家里太穷交不起学杂费,父母曾恳求老师拖一拖,但得到的回答却是:我们也很困难呀,这么多人,都穷,那谁都要上学呀。
  11岁的孩子只得从此当起了小羊倌。小鹏家里还有一个弟弟正在呀呀学语,父母都是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黄土高坡不靠山不靠水,一年连吃饱都困难,哪有余钱送孩子上学呢?
  像小鹏这样因为家庭贫困上不起学的孩子,陕西有几万人,全中国有200多万人。
  我国贫困地区和全国儿童失学问题:在贫困地区,儿童失学的原因依次为:生活贫困,经济困难;作为家庭劳动力的补充;由于种种原因不愿读书;因疾病或残疾失学。
  从全国范围看,712岁儿童失学的原因主要为:因社会环境影响(如读书无用论等)而不愿读书;因学校教学条件或学校的办学方针(如片面追求升学率)而不愿读书;因个人目的(如为脱离农村而上学)达不到而弃学;生活贫困,经济困难;课本知识与现实脱节。
  全国因为家境困难上不起学的有200多万人,还有将近100多万人是因为其他各种原因而不能上学。
  1986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来,中国初等教育普及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但与发达国家人均教育经费已达千美元相比,我国用于基础教育的经费,小学生人均仅60元。一般只能保证教师的人头费,一些农村小学甚至只够教师发10个月的工资。用于教学活动的公用经费,中学生每人每年平均5元多,小学生仅1元多。全国的情况尚且如此,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条件之差更令人难以想象。
  为了帮助失学儿童重返校园,1989年中国成立了希望工程,随后又有了春蕾计划,国际组织也赞助关注。各地纷纷兴建希望小学,慈善人士也纷纷伸出援手,给予了孩子们一个希望。
  据统计,通过希望工程”“春蕾计划重新上学的孩子有80多万人。它们为改善贫困地区办学条件,为扶贫开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做出了巨大贡献。可是希望工程并非可以使所有甚至大部分孩子都实现上学的梦。因为家境贫困而辍学的孩子,如果有人经济援助还是可以上学的;而另一部分人是由于其他原因比如父母不重视、家里缺少劳动力等原因失学的,要说服他们上学就艰难得多了。
  失学儿童中有一部分是作为童工。虽然我们没有权威的统计数字,但中国存在众多的童工却是不争的事实。一方面,广大中西部地区农村的孩子在打工潮的带领下,为了多挣点钱,纷纷弃学从工,跑到沿海地区做工;另外一方面,国家基础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又剥夺了许多贫困地区儿童上学的权利。
  在中国,一段时间内存在童工现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种存在的现象却有合情合理的理由,而且在短期内,这个理由无法根除。这个理由就是两个字——贫困。

儿童权利,我们保护得还不够

  195911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儿童权利宣言》,指出儿童应有自己的权利。中国学者曾对《儿童权利公约》有个简练概括:为了一切儿童,为了儿童一切,一切为了儿童。
  《儿童权利宣言》中说:人类有责任给儿童以必须给予的最好待遇。
  中国于1990829日在该公约上签字,并于19911229日批准,成为该公约的第110个批准国。199242日,该公约正式对中国生效。
  为了保护儿童的权利,更好地履行公约的责任,我国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并做出了很大努力。
  但是,必须承认,我们对儿童权利的保护与宣言和公约的要求依然相差甚远,在很大程度上讲,无论是家庭,还是学校和社会都没有认真地对待儿童的权利,都没有将保护儿童权利放到优先位置上来。这部分地源于成年人对儿童的种种偏见,部分地源于我们宪政与法治建设的滞后。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建勋说:毋庸置疑,今天的很多父母都视自己的孩子为掌上明珠,都对自己的孩子关怀得无微不至,甚至近乎溺爱。但是,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许多父母都将孩子视为自己的财产,视为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而不是一个具有独立人格和与自己平等的个人。
  在学校里,儿童的权利同样不受重视。首先,中小学的教育过分强调整齐划一,无视孩子的个性和独立。其次,许多学校仍然保留着摧残儿童的体罚措施,动不动就要对儿童进行惩罚甚至羞辱,严重伤害儿童的身心健康。近几年频繁发生的儿童自杀事件就是一个明证。再次,许多教师和学校漠视儿童的隐私权,擅自查看儿童的私人物品和日记,过分干涉儿童的个人生活。
  就整个社会而言,对儿童的生命权、人身自由等的保护同样有诸多需要检讨之处。比如,每年都有大量的儿童失踪并被拐卖,都有大量的儿童遭受遗弃,有关部门的执法需要加强,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王建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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