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不在于官多,而在于管好
2017-04-26 18:23:04
台州温岭的这条下屿横河,一头连大河,一头接着海,总共不过475米,站在东侧的桥上一眼就能望到头。这条河不仅设了河长,还设了河道警长,但这条不足一里路的河遭严重污染,却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河床底部大量黄白色的沉淀物,河边白花花的强酸污水,如果真在巡河,真在管,稍有留意就可看到;稍有上心,早已解决。但实际上为什么没有解决?河长制不在于设,而在于管,当地官员如果真能脚踏实地,撸起袖子,恐怕是万难也不难!
我们在水巡护过程中,经常会发现,一些河道,不管大小,河长牌却找不到,是什么级别的河道,只能靠猜,或者靠网络模糊搜索,而另有一些河道,比如上虞小越镇,河旁边就是镇政府大院,但就在眼皮底下,一些生活污水却是正在通过雨水管汩汩地排入河道。
再比如宁海县长街镇的一干线河,是一条县级河道,河长是该县的主要领导,在河长公示牌上,我们可以看到,除了河长,分别还有“联系部门”、“联系人”、“镇级河长”、“河道警长”等等多个责任人,但实际上,我们在巡护过程中却发现,仅长街开发区这百米距离的河道内,就有多处排污口,其中两个是散发着恶臭的生活污水,两个是强酸性且重金属超标的污水,河堤石坎都已明显腐蚀变色,还有一个是醒目地白色污水。同样,如果是在认真巡河,恐怕这些问题早已发现。但问题并没有解决。从县领导一把手、到部门领导、乡镇领导、再加警长,看上去班子很“齐全”,但效率却令人质疑。
河长没空管“河事”,就如形同虚设。不妨让能管事、做好事的人来做河长,或更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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