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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排污又违建,宁波环城混凝土有限公司昨夜被查

2015-12-09 17:05:05

发布者: 浙江环境观察       来自: 本站     浏览:14507

 昨夜,位于宁波北仑区小港石桥环城高速下面的环城混凝土有限公司因违法排污被查。

    根据附近新民村村民的说法,这家混凝土企业这几年来长期违法排污,将浑浊的混凝土污水排入附近河道,造成该公司厂区东侧的这条小河长期浑浊不清。

昨天下午4点,护水组调查发现,位于环城混凝土公司东侧的河道内混沌一片,而该公司围墙旁的一个口子正在将浑浊的污水排入河道。排污口是一个20公分左右的塑料涵管,污水源源不断地排入河中,至傍晚5点左右,水量达到最大值,按每小时流量来算,每小时达近十吨。

护水组对排污口水样初步检测发现,水样均超标严重。

下午4点水样:PH值为12.13SS严重超标;

下午5点水样:PH值为9.56

下午617水样:PH值为11.52

当天晚上6点多,北仑区环保执法人员到现场对该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了调查取证。

护水组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只有两个简单的污水收集池,总面积仅十平方米左右。生产及清洗废水进入沉淀池后没有有效沉淀,而是通过设置在池底部的这个暗管直接排入厂外河道。整个环城公司厂区所在位置刚好位于高速公路桥下,如果要进该公司厂区内,必须从高架桥西侧绕行,穿过桥下后才能到达企业厂区,而整个企业厂区与高架桥的位置刚好“骑”在中间,处于“横卧”状态。企业的混凝土搅拌桶与高架桥之间距离不足50米,且企业设置的配套建筑也离高架桥极近。

按照附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法,环城混凝土本身就是个临时建筑,所占土地属于公路用地范围,但这个“临时”许可早已过期,现在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违章建筑。

而根据《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建筑控制区的具体范围是:高速公路不少于三十米、互通立交和特大型桥梁不少于五十米,且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倾倒或者堆放废土、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排放污水、污物。

“一边是政府大力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四边三化,而一边这家企业却是长期违建、排污,这不是明摆着与政策唱反调么?”有村民这样评论这家企业,“从来没看见人来管过”。

 护水组注意到,根据宁波市政府发布的《全市高速公路沿线综合环境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要求,宁波市高速公路综合环境整治行动计划表中的完成年限最后截止日期应该是2014年。

而现在已是2015年的年底。

值得注意的是:当天截至环保执法人员离开,企业排污仍在继续。  




图:下午5点时排污量达到最大值



图:北仑区环保局执法人员正在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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