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讲你和钱塘江的故事吧!
2014-11-25 09:13:39
大约在七千年前,地球上的许多河流尚未诞生之前,钱塘江就象天上飘落的一条银色的丝带从安徽休宁县横穿浙江全省横卧在东海岸线上。钱塘江全长668公里,流域面积5万5千多平方公里,水资源总量444亿立方米,约为黄河的四分之三,流域人口2千5百多万,是浙江省的母亲河。钱塘江上游干流新安江、富春江风光绮丽澄江碧湖、古寺名刹碑林石刻、加上50年前建成的新安江大水库(现称千岛湖)构成了中国国家级风景旅游线。钱塘江下游,7000年前的“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昭示着这里曾与黄河流域一样是华夏文明的摇蓝之一。钱塘江上共有桥梁104座,水库15座,37个渡口,水堰30多座,江底隧道2个,钱江两岸风景秀丽,经济发达!
母亲河,奔腾不息几千年,钱塘两岸,每时每刻都不断有故事发生,来,让我们听听他们与钱塘母亲的故事。
汪耀祥
一生奉献环保 矗立钱塘第一护江碑
一名普通的退休工人,在年轻时候曾经是浙江省体委水上摩托艇运动员,在钱塘江上骑着摩托艇激起层层江浪,他对钱塘江很熟悉。在后来,他偶然结识了一群立志从事环保的浙江大学青年师生,从此成为“绿色浙江”环保组织的忠实支持者。在环保界名气非常大,被称为“最绿色环保的爷爷”,他用十多年的时间,演绎了一个小人物的环保壮举。他以自己的人生经验和智慧,时时鞭策着年轻人的成长。2010-11年癌症病重期间,他以顽强的意志,亲自撰写碑文,组织设计施工,最终在杭州射潮广场完成了钱塘江第一护水碑,护水老人汪耀祥的名字也将永远留存。
许勇金
富春江渔民
钱塘江上上有这样一群人,一年有八九个月住在船上,他们就是渔民,许勇金是富春江上一个普通渔民。
凌晨2点,富春江上,薄雾朦胧。江面上,一叶扁舟,随着江水轻轻摇曳。这是渔民许勇金的船。老许的船很小,只有一两吨,航行时柴油机“隆隆”作响,下网收网时就摇着桨悠悠而行。船舱狭小,舱内杂乱地堆放着衣物、器具、日用品,未干的衣裤晾在船梁上,人在里面只能躺着或是坐着。每年的六七两个月,是富春江一年中最重要的鱼汛,也是老许最繁忙的日子。这些天,他和妻子天天在江上熬夜打渔,直到天亮。
有时收成不错,到早晨,一共捕了20多斤鱼。刀鱼是富春江的特产,也只有这个季节才能捕到的野生江鱼,价格不菲,是这段时间富春渔民主要收入来源。
老许在富春江上捕了10多年的鱼,富春江上现在300多个渔民,老许是为数不多的拿一类捕鱼执照的职业渔民。船就是他的家,一年中,他和妻子八九个月是住在船上的。从开春上船,夫妻俩在船上整整漂了4个多月了。
油费在涨,捕鱼成本在涨,最让他担心的是,“江里的鱼越来越少了。富春江最有名的鲥鱼绝迹快30年了,鲻鱼也少了,‘红眼苏佬’也没了。也许再过几年,连刀鱼也会没了。那时候,哪怕鱼价再高,无鱼可捕,我也只能改行了……”
张英杰
“横渡钱塘江”发起人
横渡钱塘江这个活动,在杭州已经有超过半个世纪的历史。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一项受欢迎的大型群众体育活动,肯定是越办越盛大,越来越人性化和舒适化的。
时代在变,人心也在变。在经历了1976年的顶峰之后,参与横渡活动的人数开始逐年下滑——大家都开始忙着“下海”,倒是对下江没啥兴趣了。1994年,狭小的之江路开始大规模改造,江岸的平缓沙滩被水泥和石堆代替,六和塔游泳场关闭,横渡停摆。
张英杰是个游泳爱好者,偶然兴起恢复横渡钱塘江的想法,之后开始奔走,倡议恢复横渡,而过程并非顺利。要不要再搞横渡,给当时的市体育局和市体育总会出了个难题,内部分歧很大,有人说这个点子很好,可以办,也有人说太不安全,投入大,得不偿失。
张英杰知道,即便能恢复横渡,头一年也不会得到官方在资金上的太多支持。当时,有一家在下沙建楼盘的房地产公司,对横渡活动很感兴趣,准备拿二十多万元出来冠名,结果,后来因为体育局最终否决了提议,不了了之。
2006年,张英杰再度提请恢复横渡,市体育局的态度,是对建议原则上表示赞许,但市体育局和市体育总会,不会以主办方身份支持活动。张英杰不死心,搞了个“曲线救国”,先获得西博会方面的认可,将横渡纳入西博会项目,后搞到了港航局的许可文件,再邀请支持横渡的几位市领导,出任横渡活动的荣誉职位,最后请媒体帮忙,整理撰写横渡历史对杭州诸多影响的稿件。多管齐下,市体育局最终点头,支持恢复横渡钱塘江。
张英杰记得,正式的批文下达,是2006年7月10日,与他和其他各方协定的活动日期,7月22日,只隔了11天。
口述钱塘
绿色浙江征集“我和钱塘江的故事”
如果你生活在钱塘江边,或者和钱塘江有着不解的缘分,欢迎诉说您和钱塘江的故事。本月29日,钱塘江畔中国低碳科技馆
可以是在钱塘江边看到的一段风景,或者是诉说你为钱塘江做过什么。
请联系我们
电话:0571-85900500
手机:15985900500
邮箱:15985900500@qq.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浙江民声观察网》或《浙江环境观察》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浙江环境观察》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浙江环境观察》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