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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元旦起杭州市将停收“四自”工程费

2012-03-14 10:52:34

发布者: 浙江环境观察       来自: 本站     浏览:3338
内容提要:统缴费缴到2012年1月1日以后的市区车辆可申请退费或延用统缴卡 
    昨天,杭州市建委发布公告称,自2012年1月1日零时起,杭州市将提前终止城市道路“四自”项目综合收费政策。至此,此前一直流传的“四自工程费”将取消传闻,终于尘埃落定。

  据了解,城市道路“四自工程费”是指“自己贷款、自己建设、自己收费、自己还贷”的城市道路的收费。上世纪九十年代,浙江为了鼓励国内外资金参与城市道路设施建设,出台了“四自”政策,“四自道路”收费由此应运而生,确实改善了当时的车辆出行条件。2003年,杭州市调整了杭州市城市道路收费方式,杭州市区车辆统缴费收费标准为每辆车660元/年·吨,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市建委发布的公告,从2012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对市区车辆(含萧山、余杭)征收统缴通行费(以下简称:统缴费);停止对外地车辆征收城市道路通行次费;停止对周边十一县(市)及外地长途客运车辆发售城市道路通行年票。

  “四自工程费”取消后,钱江三桥、320国道杭州段(杭富收费站)、104国道余杭段(勾庄收费站)继续对市区车辆实行免费通行。市区车辆进出萧山机场收费站也依然免费,直到开始封闭改造施工为止。

  此外,“四自工程费”取消后,四自收费自征站也完成了历史使命。从2012年1月1日零时起,01省道余杭收费站(四自收费自征站)将被撤销。此后,市区车辆通过绕城高速公路圈(含绕城高速公路、沪杭甬高速绕城圈内段、杭金衢高速绕城圈内段、石大公路)将按公路收费标准收费通行。也就是说今后走绕城高速公路圈跟现在走其他普通高速公路的收费方式类似。

  针对统缴费缴到2012年1月1日(含)以后的市区车辆,车主可按原来的缴费期申请办理统缴卡延用手续。办理完统缴卡延用手续的车辆,走绕城高速公路圈继续免费,直到统缴卡缴费期满后,之后也将按公路收费标准收费通行。

  如果不想延用统缴卡的车主,也可以申请退费,目前统缴卡延用手续及退费具体手续办理的时间、地点等事项还未出台,相关部门将另行通知。应缴未缴统缴费的车辆,将依法予以追缴。

  有关“四自工程费”的相关问题,读者还有不清楚的,可打电话进行咨询。杭州咨询电话为:56180880、56180806;萧山为:82704337;余杭为:8622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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