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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出租给别人了,但我很不放心,会不会承担什么风险?

2012-03-14 10:34:01

发布者: 浙江环境观察       来自: 本站     浏览:3237

问:我的房子出租给别人了,但我很不放心,会不会承担什么风险?

 

律师答复:

根据有关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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