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到个体诊所做人工流产
2012-03-13 14:38:07
据介绍,根据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个体诊所、门诊部不得开展人工流产术。因此,个体诊所开展人工流产术均属非法行医行为。
如果女性朋友需要做人流手术,应选择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就诊时,可查看该医疗机构是否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果许可证上核准的诊疗科目有“计划生育科”、“妇产科”,或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才能开展人工流产术。诊疗科目仅为“妇科”的医疗机构,不能开展人工流产术。
选择未获批准开展人工流产术的医疗机构,人工流产容易产生下列危害:
发生并发症危及生命安全。如果发生子宫穿孔、大出血或人流综合征,这些诊所因没有抢救设备及药物、医师的急救技术水平不高,患者将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有的诊所未经过B超诊断,未证实为宫内妊娠就给孕妇做药物流产,还导致手术时孕妇发生宫外孕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产生人流不全等近期并发症。由于手术者无相关资质,技术水平不高,施行人工流产术时易引起宫颈管及宫腔内膜损伤,发生宫颈或宫腔粘连;人工流产不全,术后阴道出血时间长;由于手术条件太差,致病菌的感染而出现子宫内膜炎、附件炎、盆腔炎等。
产生继发不孕等远期并发症。
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女性朋友,要正确选择合法的、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人工流产术,将人工流产术对身体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同时,欢迎广大市民举报非法开展人工流产的行为,举报投诉电话:96311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浙江民声观察网》或《浙江环境观察》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浙江环境观察》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浙江环境观察》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