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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渗漏到渗坑,湖州新华星铝业公司环保意识缺失等重罚?

2022-09-05 20:31:44

发布者: 浙江环境观察       来自: 本站     浏览:25108

        污水有渗漏怎么办?周边垄点土,围一围,就算整改了事,这样的环保意识缺失,十足让人咂舌!
        这不,湖州新华星铝业公司就是这么做的,从被生态环境部门查处并责令整改已有一个月左右,而整改却是如此草草了事。
        湖州新华星铝业有限公司,位于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陆家湾村,东、南、北侧均为庄稼地,仅西侧为河道,与湖州市市级河道汤溇港相连,往北一公里左右流入太湖。厂房附近少有居住区,仅此一家企业。
        据了解,该企业有铝材表面处理工艺,而处理过程中要用到酸液。
        上周末,护水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厂区西侧河道边有一水塘,水塘疑人工圈围而成,塘内水色呈异样的浅黄色,经初步检测,该水样PH值为3.06,呈明显酸性,且水样中氟化物含量超过相关标准。



        整个水塘南高北低,面积足有近百平方米,高处坡面可见有少量液体缓缓流动,经检测,亦呈酸性。
        初步排查发现,该企业厂区内有污水收集池位置与厂外污水塘相近,收集池内污水呈强酸性,整个污水池为简单水泥浇筑,池壁有明显腐蚀痕迹,污水池及管道连接处部分防渗缺失,疑与污水渗漏有关。



        据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介绍,早在今年8月初,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在用无人机进行巡查时就发现,该企业西侧河道有大片污水渗漏痕迹,并当即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但时隔一个月左右,该企业除了对西侧河面进行泥土筑坝草草圈围之外,既未见对塘内污水进行回抽或处理,也未见对整个塘和坝采取防渗措施!当日企业依然在照常生产,而污水塘也活脱脱变成了个渗坑!
       变相用渗坑处置污水,这性质可谓恶劣!而有法律界专业人士表示,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规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如果企业拒不改正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的或复查发现仍在继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可以对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重罚能不能威慑?根据资料显示,新华星公司近年来已多次被环保部门处罚,而最近的一次,因危废台账未如实记录被处以10万元罚款,且该案是作为湖州市第59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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