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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八大流域将进入禁渔期

2022-03-01 08:12:51

发布者: 浙江环境观察       来自: 本站     浏览:30126
3月1日起,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正式施行。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通报八大水系统一禁渔相关情况,部署统一禁渔工作任务。


八大水系禁渔流域包括: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涉及8大干流和64条支流,共计4000余公里。其中,苕溪和京杭大运河干流实施全年禁渔,其他水系禁渔时间统一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水域已有禁渔规定的怎么办?江海交汇区域执行哪种禁渔制度?娱乐性游钓制度由谁制定?一起来看↓↓

水域已有禁渔规定的怎么办?


已有禁渔规定的,叠加执行相关禁渔规定。


各地在此禁渔规定基础上,想制定更严格禁渔制度怎么办?


可制定更严格的禁渔规定,报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


江海交汇区域执行哪种禁渔制度?


江海交汇禁渔界线向海一侧的水域,统一实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


娱乐性游钓制度由谁制定?

各地要结合实际出台娱乐性游钓管理规定,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出现船只是怎么回事?

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科学研究以及增殖渔业利用的,经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才可作业。


下一步,各地市、县(市、区)负责辖区内禁渔河段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将禁渔工作压实到乡镇(街道)一级。成立以政府为主导,渔业部门牵头,公安、市场等多部门参与的禁渔管理工作机制,通过组织联合执法、部门联动、上下联合、水陆巡查等方式,加大对违反禁渔期规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禁渔期涉渔“三无”船舶作业和“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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