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失信!刚罚近四十万还不够,舟山恒久气体公司又曝新污染
2018-12-20 13:37:55
一个企业的“失信”,往往会是多方面的失信,经济失信,环保也失信,这家恒久公司就是如此。
位于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的舟山恒久气体有限公司,是一家溶解乙炔生产企业。在该公司厂区东侧围墙外,有一大片青白色污水流散开来,部分污水顺着白泉大道上的雨水沟流入镇级河道电厂新河。经初步检测显示,水样PH值为11.53,呈强碱性。
进一步调查发现,恒久公司厂区内污水收集池外污水横溢,围堰没有良好的防渗措施,厂区电石废渣堆场部分处于露天状态。
据了解,这已经不是恒久公司第一次存在环境污染问题被环保部门查处。
“这家企业刚被我们查处过,怎么又出现问题了!”一位环保执法人员这样表示。而这一点也在企业负责人钟某口中得到了证实,“我前几天还刚收到处罚告知书”,钟某说。
原来,就在两个月前的10月16日,当地环保部门也发现了类似的环境污染问题。
根据定海区环保局出具的处罚告知书显示,今年的10月16日,定海区环保部门在执法检查时发现,由于该公司相关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电石渣污水外溢至固废堆场外围,且部分电石渣污水通过厂区电石渣堆场西侧雨水井渗排至厂区周边电厂河,水样PH值为12.4,属于超标排放。环保部门拟对该企业处以38.8万元处罚。
然而,对于围墙外存在的污染,企业主钟某却不以为然,辩称:这是以前留下的,以前我们整个场地是露天的,当时这里堆放了一些电石渣,谁会想到这里还有问题呢!钟某竟如此表示,反而责怪是环保执法人员没有让他整改。
反复的污染行为与强词的辩解,企业将主体的环境保护义务推得干干净净,环境意识缺失严重。
另据了解,恒久公司不仅在环境问题上显得“失信”,该企业早在2015年就因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公司”。
对于企业如此反复的环境违法行为,势必需要实行诸如“按日计罚”或者更严厉的措施,才能形成有效的治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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