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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拟罚15万,龙游铭隆化工污染案被督办

2017-09-08 12:59:29

发布者: 浙江环境观察       来自: 本站     浏览:57652

位于衢州龙游县的浙江铭隆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情况由来已久,早在2009年,护水组就发现该公司厂区南侧及北侧都有酸性污水外流至钱塘江上游的支流灵山江。日前,护水组调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北侧仍有酸性污水不断流入外环境,护水组将上述情况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该案得到督办。



 







以下是当地环保部门查处情况:


关于“公司厂区西北角有酸性废水直接排入农田水沟”问题。经现场调查,发现厂区西北侧围墙外有2股酸性废水渗排(经检测pH值分别为3.09、3.01),渗排水部分流入附近小沟(该小沟为山间小沟,直接流入灵山港,属非农田灌溉小沟),部分进入厂区围墙外配套的应急收集池。造成原因为8月25日公司酸泵移位,管路中部分残留浓硫酸与地面渗漏的生产用水混合后从公司围墙渗流外排所致。另据查实,应急收集池硬化设施部分坍塌,部分酸性废水(经检测pH值为2.91)经坍塌缝隙处外流进入水沟。
1.立案查处。县环保局对浙江铭隆化工有限公司依法立案查处,拟处罚金额15万元整。
2.责令整改。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治,9月15日前上报整改报告,在以下整治措施和要求未经相关部门联合验收通过前,不得恢复生产。
(1)立即修复管道,对外排水进行封堵,8月28日复查已封堵完成。
(2)完善厂界周围、厂区地面酸性废水应急收集处理设施,防止水污染事故的发生。
(3)配套完善氧化铁渣贮存场地挡墙、围堰、雨棚等三防设施,规范固废贮存堆场。
(4)对厂区雨污分流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http://www.qz.gov.cn/art/2017/9/6/art_1077_666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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