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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除特殊用途工业禁用地下水

2012-03-16 13:08:59

发布者: 浙江环境观察       来自: 本站     浏览:173693

浙江:除特殊用途工业禁用地下水

 

 

杭嘉湖2500平方公里地面下沉1000毫米

浙江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的意见》,决定到2010年,全省除特殊用途外,禁止工业用地下水,在地表水供水管网到达地区停止开采地下水。

浙江是地面沉降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地下水超量开采,浙江沿海平原地面沉降呈现加剧趋势,对城乡建设、交通等产生直接影响,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仅嘉兴就已超过85亿元。监测资料显示,浙江部分地区的地面沉降还在进一步发展。杭嘉湖平原地面累计沉降量超过100毫米的沉降面积已达2500平方公里,约占整个平原区面积的40%;宁波市地面沉降面积约150平方公里,城区沉降中心累计量约489毫米。

据了解,浙江省政府要求宁波、温州、嘉兴、湖州、台州等市要在今年内完成“十一五”地面沉降防治规划的编制,各地有关部门要建立地在沉降预测预警系统,沿海平原地面要实现地面沉降实时监控。

浙江三年内封堵承压地下水井

 

 

宁波年地面沉降控制在5毫米以内

浙江省政府近日发出的通知指出,2010年底前,除按规定保留必要的战备井、回灌井和监测井外,将全面封堵现有的承压地下水井。

据了解,浙江东部地区的宁波、嘉兴等地面沉降较为严重,监测数据显示,浙江部分地区的地面沉降还在进一步发展。截至2007年年底,嘉兴全市地面累计沉降量大于100毫米的沉降面积已超过3400平方公里,约涉及了九成嘉兴市国土面积。

浙江省政府表示,全省加快推进东部平原承压地下水禁限采和封井工作。地下水禁限采地区要加快地表水厂和管网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统筹的区域一体化供水。同时,加强执法检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依法及时查处违法开挖新井的行为。据了解,宁波市近日规划确定了具体目标,其中海曙区、江东区和江北区等为禁采区,除留下水位监测和应急供水井外,其余开采井作封井处理,今年年底达到零开采。至2010年,宁波城区年平均地面沉降速率控制在5毫米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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